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间投资工作,我省近期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其核心意图是为民间投资进入公共建设领域设定方法路径、设定经营预期、设定优惠条件,让民间资本敢于投、善于投,让民间投资者有收益、有回报。基本思路是突出市场化方向,着力构建合理的回报机制,分类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设。
省发改委自去年下半年起,就启动了新一轮推进民间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工作。一是完成了一个调研报告。先后组织召开了10多个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全面了解各方面的投资需求和意见建议。专门到民间投资比较活跃的浙江、江苏、广东等兄弟省份学习取经。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公共建设领域民间投资的报告》,明确提出将扩大公共建设领域民间投资作为下一步投资工作的主攻方向。二是出台了一批优惠政策。起草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并以湘政办发〔2014〕66号文件下发全省。三是筛选了一批投资项目。选择医疗、养老、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气、公路、铁路、站场、水利、城市道路桥梁、棚户区改造等行业领域的100多个重大项目,作为今年第一批“公共建设领域引进民间投资项目”正式发布。四是制定了一批放权清单。第一时间提出了《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以湘政发〔2014〕7号文件印发实施。取消了核准事项21项,向市州及县市区下放核准权限10项。还出台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配套制度。五是研究了一批投资模式。一方面,研究我省在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委托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就TOT、PPP、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基金投入等投融资模式适用的领域等进行系统研究。六是选定了一批试点方向。结合省内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以及各地申报的重点项目,在每个重点行业筛选2-3个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示范。
2014年第一批“公共建设领域民间投资项目”共124个,总投资1756亿元。从项目规模看,都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的项目。其中,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44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22个、总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7个,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3个;从行业领域看,首批发布的项目共分为两大类,涉及15个细分行业领域,突出了投资潜力大、市场预期好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工程等公共建设领域;从合作方式看,注重了合作方式的可操作性。采取BOT、PPP、股权合作等已确定合作模式的项目38个,占项目个数的31%,独资项目(不与他方合作)18个,占15%;需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并在合同谈判中进一步商定,暂不确定合作模式的项目68个,占54%。
下阶段将在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一是抓项目落地。抓好投资线索的跟踪,对有意向的民间投资者,尽快安排详谈,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抓好项目信息的完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信息,对具体的建设内容、合作方式、回报方式进一步细化。抓好示范项目推进,加大对首批签约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有示范作用、有重大影响的民间投资项目。二是抓政策落实。围绕我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政策,逐条明确责任部门、逐条分解政策任务,让民间投资者看得懂、摸得着、会运用。加强政策跟踪研究,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操作办法,争取率先实施。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三是抓长效机制。抓紧建立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库,并做到滚动调整、定期更新。强化政策突破创新,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政策储备和调整。对确定的政策领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争取各地能够熟练掌握BOT、TOT、PPP、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各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