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康氧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桂东县污水处理厂环保管家服务招标代理)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 拥有不少于 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标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 桂东县康氧实业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桂东县污水处理厂环保管家服务
(三)预算金额:约7万元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其他要求 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19日 (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86540072 (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